關于加快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業發展指導意見的解讀
來源:本站 作者:國信擔保 時間:2016-10-10 瀏覽次數:
繼8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加快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行業發展的措施之后,9月7日、8日,國務院辦公廳分別印發《關于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融資租賃指導意見》)、《關于促進金融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金融租賃指導意見》)。《融資租賃指導意見》從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三大方面提出了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意見;《金融租賃指導意見》從發揮金融租賃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支持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加強行業基礎建設、加強行業自律和完善監管體系等八個方面對金融租賃業發展進行了部署。
兩份指導意見系統全面勾勒了我國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業發展的藍圖,其中的一些任務和措施是近年國家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業支持政策的延續、歸納和總結,如強調采取措施發揮融資租賃在支持產業升級、技術更新、促進進出口,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等方面的作用,拓寬融資渠道、加強監管和行業自律等。除此之外,兩份指導意見有幾個突出亮點,具體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將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行業并列表述,分別印發兩份指導意見。融資租賃、金融租賃均譯自同一英文“Financial Leasing”,但由于歷史原因,我國根據行政許可、監管機關的不同,將融資租賃公司分為金融租賃公司、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三類,并在公司名稱上進行嚴格區別,金融租賃公司屬非銀行金融機構,內、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屬一般市場經營主體。雖然融資租賃公司與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略有差異,但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業務沒有本質不同,習慣上統稱為融資租賃業。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首次并列表述融資租賃業、金融租賃業,且分別發布兩份指導意見,一方面,表明國家同時重視發展不同監管體系下的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業,共同發揮他們在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促進經濟增長和國民經濟轉型升級方面的重要作用,在總體發展政策上一視同仁的支持;另一方面,表明現行的兩種審批、監管體制將在一定時期內繼續維持不變,體現對金融機構實行嚴格監管,對一般市場主體適度監管的不同監管思路和制度,一些政策差異在短期內也難以消除。
二、明確融資租賃業的5年發展目標。《融資租賃指導意見》從業務覆蓋率、市場滲透率,行業龍頭企業形成,統一內外資融資租賃監管體系,法律政策體系四個方面提出了發展目標,要求到2020年,融資租賃業市場規模和競爭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我國融資租賃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在法律體系、監管制度、市場規模,尤其是市場滲透率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融資租賃指導意見》首次提出了“位居世界前列”的明確目標,也是對監管者、市場參與者提出的較高要求,同時有利于提振行業信心。
三、改善和優化融資租賃業和金融租賃業經營環境。由于目前融資租賃的社會認知度不高,行業外部經營環境亟待改善,兩份指導意見均著力提出了一些改善經營環境的有力措施:一是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改變目前法規層次較低的現狀,提高立法層次,建設法制化營商環境;二是簡政放權,取消對融資租賃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增加經營范圍,促進內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協同發展,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推進金融租賃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簡化融資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取得相關行業資質手續,簡化進口設備、飛機、船舶、機動車等租賃物的進出口、登記、備案和通關等手續,便利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開展業務;四是提出加快建立規范的二手設備流通市場,完善融資租賃資產退出機制,同時加快融資租賃中介服務等配套產業發展;五是鼓勵地方政府通過風險補償、獎勵、貼息等政策工具,引導融資租賃公司加大對“三農”、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
四、支持自由貿易區在融資租賃方面積極探索,鼓勵先行先試。全國四大自貿區無一例外地將融資租賃作為重點支持的行業,上海、廣東、天津三地的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約有兩千家,超過全國融資租賃及金融租賃公司總數的六成以上。相信在兩份指導意見的支持下,自貿區將探索出更多符合我國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業發展的制度,加快行業發展。
五、鼓勵開展新興領域融資租賃,支持業務模式創新發展。除了支持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公司積極服務“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中國制造2025”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鼓勵他們在傳統領域做大做強外,兩份指導意見均特別強調融資租賃在幾個新興領域的發展與創新。
六、印花稅政策落地,統一財稅政策有了良好開端。由于監管體制原因,導致金融租賃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之間、內外資融資租賃公司之間在注冊資本、稅收政策等方面的不一致,出現不統一、不公平的現象。《融資租賃指導意見》提出將理順行業管理體制,建立內外資統一的監管體系和制度,落實相關稅收政策。改變了多年的不公平政策,保證了稅收的統一性。
七、調整金融租賃公司、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外債管理政策,拓寬融資渠道。根據現行的外債管理規定,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外債規模比較寬松,但除在前海等實行外債宏觀審慎管理試點的地區外,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舉借中長期外債需發改委審批,短期外債需外匯局審核。《融資租賃指導意見》強調支持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利用外債,調整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外債管理政策;《金融租賃指導意見》提出適度放開外債額度管理要求,簡化外債資金審批程序。這有利于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拓寬融資渠道,利用境外資金開展業務,同時也確保相關管理政策的公平性。
“東方風來滿眼春”,兩份指導意見對提高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業的社會影響力和認知度,創造公平統一的經營環境,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希望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能盡快落地。相信在國家和地方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勵下,我國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業將迎來一個嶄新的春天。
(作者 石柱華 廣東金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肖旺 金融時報記者)